内蒙古地区人事任命尘埃落定,新任领导干部启航新征程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式对外公布了最新一批人事任命信息,标志着内蒙古地区各级领导班子再次迎来新鲜血液,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以下是对此次任命信息的详细梳理。
一、自治区政府任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张某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省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李某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协助省长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二、自治区党委任命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决定,任命王某某为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等方面工作。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决定,任命赵某某为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负责党的建设和干部工作。
三、厅局级干部任命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任命刘某某为该委副主任,负责综合规划、区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决定,任命陈某某为该厅副厅长,负责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监督等方面工作。
四、盟市领导干部任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马某某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周某某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方面工作。
五、县(市、区)领导干部任命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杨某某为副区长,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等方面工作。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决定,任命刘某某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此次人事任命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视,有利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新任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将忠诚履职,勤勉工作,为内蒙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新一届领导干部的带领下,内蒙古地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总目标,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一是强化党的建设,筑牢战斗堡垒。新任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助力民生改善。新任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民生投入,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新任领导干部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绿色屏障。新任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五是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新任领导干部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总之,新任领导干部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为内蒙古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地区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